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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1991年  1992年  1993年  1994年  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1999年  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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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统计

    面积37.78万平方千米。人口1.27014亿人(其中13~17岁男358.5万人,女341.7万人;18~22岁男399.1万人,女380万人;23~32岁男964.7万人,女920.5万人)。国民生产总值49472.13亿美元(2000年)。国防费4.955万亿日元,约合461亿美元(2001年国防预算)。粗钢106444万吨(2000年)。原煤312.6万吨(2000年)。原油360万桶(2000年)。天然气24.53万亿立方米(2000年)。发电量940.69亿度(2000年)。主要农作物总产量(米、小麦)1017.8万吨(2000年)。海运能力,商船(载重100吨以上)5880艘,总载重量1487.4万吨(2000年)。民航能力,固定航班机场91处;客运量,国内航线797亿人千米、国际航线978.73亿人千米;货运量,国内航线92.996万吨、国际航线116.082万吨(2000年度)。

    国防政策

    日本的国防政策主要是以日美安保体制为基础,有计划地发展高效的防卫力量,谋求实现政治军事大国的战略目标。其基本点是:
    (一)将日美军事同盟作为日本国防政策的支柱。日本认为,日美军事同盟不仅是对日本的安全保障,而且对日本周边地区的和平与稳定都是必不可少的。为此,日本通过《日美安全保障联合宣言》、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与“新指针”相配套的“相关法案”等步骤,大大拓展了与美国在军事领域合作的深度和广度,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提高日美军事同盟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如:加强政策协商和情报交换;加强日美联合演习和训练;正式决定参加美国战区导弹防御系统的研究开发计划;加强日美双方装备技术上的交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美军顺利驻扎等。未来,日美的军事合作将向大范围、深层次的方向发展,日美安保体制将机制化、规范化,将成为“涵盖亚太、多维渗透、攻防兼备、平战结合”的全方位安全保障体制。
    (二)完全摒弃专守防卫方针。日本早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实际上就已经突破了专守防卫的方针,进入9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更强调要由立足于“本土防卫”转向“御敌于国门之外”、“歼敌于海上”。①“国际维和”成为海外派兵的理由。自1992年6月日本国会通过《海外派兵法》以来,日本自卫队便获得了出兵海外的法律依据,借参加维和,使其出兵海外经常化、制度化。②“周边有事”成为对外干涉的借口。日美新的“防卫合作指针”把两国军事合作的重点从针对“日本有事”变为针对“周边有事”,其内容涉及国际军控与裁军、地区安全对话、国际维和及人道主义救援等方方面面。而“新指针”及其“相关法案”的制定,使日本的军事活动地区由“远东”扩大到范围模糊的“周边地区”;日本武装力量的职能由“专守防卫”作战扩大到发生“周边事态”时,可以支援美军作战;而且,日美在武力应付“周边事态”时,可不必经过联合国授权,只由日美两国确定即可。“9·11”事件发生后,日本抓住时机,一举通过了《恐怖对策特别措施法》等三项法案,首次实现了战时向海外派兵。2002年4月,“有事法制”相关三法案正式出笼,日本一直标榜的“专守防卫”的基本方针已被完全摒弃,“和平宪法”被进一步架空。日本的军事发展已全面走上了“快车道”。
    (三)有计划地发展高效的防卫力量。日本认为,只有在雄厚的经济实力基础上,拥有一支强有力的、与政治经济大国地位相称的军事力量,才能在真正意义上确保日本成为与美欧共同主宰世界的大国。为此,冷战结束后,日本采取了一系列的重大举措加速军事力量外向型发展的步伐,加强军事力量的质量建设。其具体措施包括:①强调冷战后国际形势的不稳定因素和日本面临的所谓各种威胁,为军事力量的发展寻找合理的借口;②逐步排除对军事力量发展的各种制约因素,为进一步发展军事力量创造条件;③以海空力量为发展重点,不断充实必要机能和提高质量,以适应军事力量的外向型使命;④进一步加大对国内军工生产与技术开发的扶植,以适应发展军事力量的长期需求和增强主动性。日本的国防费每年均名列世界第二位,自卫队的武器装备也早已居世界领先水平行列,而2002年度的《防卫白皮书》更明确要将防卫厅升格为“防卫省”,以加强军队建设,扩大自卫队规模,提升自卫队的地位。

    军事战略

    日本通过对其军事战略进行一系列重大调整,把军事战略的目标定位在谋求军事大国的地位上,日本自卫队的防卫体制已经实现了由“国土防卫型”向“地区干预型”的战略转变。
    (一)防御重点全面转向西南方向。为应付冷战后的“多元威胁”,日本已将防御的重点由“固守北方”转变为“防御西南”,并据此对自卫队的部署和编制体制作出重大调整。除将最先进的武器系统配置在西南方向外,还将增强九州和冲绳的兵力部署,强化在西南方向上自卫队的合成训练和与美军的协同训练,以提高自卫队的快速反应与实战水平。
    (二)确立“积极主动、攻防兼备、预先前置、灵活敏捷”的战略方针。其具体措施包括:①强调“先发制人”。日本以往“专守防卫”战略方针侧重“有事”后的反应,而现行方针则强调在面临导弹袭击或军事入侵之前,要对外国施行“先发制人”的打击。在1999年日本国会通过的《周边事态法》中,更首次提出“准有事”的概念,即“如置之不理则可能发展成为对我国的直接武力之事态等”,指的就是“有事”之前。②在防卫力量的基本任务和职能上,强调军事力量的职能范围由内向型向“内外结合型”过渡;防卫任务以周边为重点,逐步向全球发展。日本军事力量在已经由过去单一的“对付有限的小规模侵略事态”扩大为“保卫日本安全”、“应付大规模自然灾害等各种事态”、“为建立更稳定的安全保障环境作贡献”等3大职能。③在作战指导思想上,扩大解释行使自卫权的地理范围,提出“海上歼敌”、“洋上防空”的原则,强调在距日本本土尽可能远的地方歼灭敌人,摒弃了在日本领土、领海、领空抗击武力进攻的原则。“新指针”把日美防卫的区域由以日本为中心的200海里的“小范围”,扩大至整个亚太地区的“大范围”,而“有事法制”相关三法案的出台,使日美共同防卫和联合作战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三)强化质量建军的方针,加快武器装备的更新。日本以“合理、高效、精干”为军队建设的目标,计划在2010年度前,根据“重点防西、防特工、防生化、防‘黑客’、灾难救助、海上护航、快速反应”等战略任务,对自卫队进行精简整编,全面提高各种能力。主要有:①防空能力;②对周边海域及海上交通线安全保障的能力;③抗登陆作战能力;④情报收集能力;⑤警戒监视能力。为此,采取了一些重大措施:(1)进行较为彻底的体制编制改革。根据新《防卫计划大纲》的要求,陆上自卫队正在从过去的13个师、2个混成旅的18万人体制向9个师、6个旅的16万人(含“快速反应预备役”1.5万人)体制转变。此外,防卫厅还决定建立多支特种部队,如已经成立的“陆上自卫队研究本部”、“网络部队”等。同时,海上自卫队正在组建直属联合舰队的“特别警备队”以专门对付外国“可疑船只”,负责海上特别行动。海上自卫队还将组建一支直升机部队,以提升海上快速反应能力。(2)重视加强三军协同作战能力,提高情报、指挥、通信以及运输等后勤保障能力。(3)在武器装备的发展上,向大型化、远程化、大威力化、高技术化的方向发展。根据新“中期防卫力量发展计划”,在未来5年里,日本自卫队将积极研制、开发多种高技术武器装备,继续推进与美国进行的战区导弹防御系统的技术研究工作、引进空中加油机以及装备2艘1.35万吨、可搭载3架多用途直升机的驱逐舰,从而大大超出了“自卫所需最小限度”。(4)加大经费的保障力度。按照新“中期防卫力量发展计划”,在未来5年中,日本的军费开支将达4.96万亿日元(约合439亿美元),高居世界第二位。巨额的军费开支,将为日本自卫队的发展建设提供雄厚的物质保障。
    (四)密切与美军的协同作战能力。随着日美军事同盟的加强以及日本在同盟中自主地位的提高,在必要时同美军实施联合作战,密切双方在作战中的协调和协同,已成为日本军事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日本在制定了一系列与新《日美防卫合作指针》相配套的“战时法律”的同时,加紧与美国组建战时体制。在2000年成立了联合作战司令部--“日美联合协调所”。与此同时,日本将以参加研制战区导弹防御系统为中心,深化与美国的军事合作力度,继续提高日美安全保障体制的可靠性。除研究在发生对日武装攻击时的日美联合作战计划外,还需加大对发生“周边事态”时日美相互合作计划的研究力度,以努力构筑有效的合作态势,不断提高日美联合演习和训练的协同水平。
    国防体制 统帅机构 日本国防组织的最高领导人、自卫队的最高统帅是内阁总理大臣,他代表内阁对自卫队行使最高指挥监督权。内阁会议是国防问题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提交国会审议的有关国防问题的法律草案、预算草案作出决定,制定有关政令,决定有关国防的重大方针和计划。安全保障会议是国防问题的最高审议机构,它由以下人员组成:根据《内阁法》第9条的规定预先指定的国务大臣、外务大臣、财务大臣、内阁官房长官、国家公安委员会委员长、防卫厅长官,由内阁总理大臣任主席。当主席认为必要时,可让有关国务大臣、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陈述意见。安全保障会议的职责是:审议有关国防的重要事项,处置重大紧急事态的重要问题。防卫厅是在内阁总理大臣领导下处理国防事务的行政机关,其任务是“管理、指挥陆上、海上、航空自卫队,处理与此有关的事务。”防卫厅直属内阁府,防卫厅长官由内阁总理大臣任命的国务大臣担任,在内阁总理大臣的指挥与监督下领导防卫厅的工作,统管防卫厅的业务,并通过陆海空自卫队参谋长指挥自卫队。参谋长联席会议是辅佐防卫厅长官的合议体参谋机构,主要任务是统一和协调陆海空自卫队的运用。其职责是:制定合同作战计划、合同后勤计划和合同训练计划,统一、协调自卫队军事行动的指挥命令,协助防卫厅长官指挥两个以上军种的合成部队的作战行动,搜集情报、调查研究,以及防卫厅长官交办的其他事项。参谋长联席会议由自卫队现役军人中资历最深、军衔最高者任主席,主持和领导参谋长联席会议的工作。
    日本的武装力量由现役部队,在军事部门服务的文职人员和预备役部队组成。正规部队分为陆上自卫队、海上自卫队、航空自卫队。

    作战指挥系统

    内阁总理大臣是陆、海、空自卫队的最高指挥官。防卫厅是内阁总理大臣对陆、海、空自卫队实施指挥的职能机关。防卫厅长官在内阁总理大臣的指导监督下,统一领导和指挥陆、海、空自卫队。陆海空自卫队分别设有参谋部,作为防卫厅长官的参谋机构和各自卫队的指挥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各自的作战计划、教育训练计划及编制、装备、后勤保障、情报收集、卫生保健、人事等计划。它既是防卫厅长官的参谋机构,又是管理和运用各自卫队的执行机构。防卫厅长官通过各自卫队参谋长对陆、海、空自卫队实施领导和指挥。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协助防卫厅长官对自卫队的运用进行统一和协调。

    领导人物

    内阁总理大臣兼自卫队最高统帅小泉纯一郎(2001年4月26日当选)。国务大臣、防卫厅长官中谷元(2001年4月26日上任)。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竹河内捷次上将(2001年3月27日上任)。陆上自卫队参谋长中谷正宽上将(2001年1月11日上任)。海上自卫队参谋长石川亨上将(2001年3月27日上任)。航空自卫队参谋长远竹郁夫上将(2001年3月27日上任)。

    武装力量

    兵力 现役部队编制定员26.2073万人(含参谋长联席会议1612人),实有兵员23.6315万人(含参谋长联席会议1437人,统计数截至2000年3月底)。

    陆上自卫队 编制定员16.7383万人,实有兵员14.678万人。编成5个军区、11个步兵师、1个装甲师、1个步兵旅、2个混成旅、1个空降旅、1个炮兵旅、5个工兵旅、8个防空导弹群。截至2000年3月底,共装备坦克1070辆(90型、74型),装甲车690辆,自行火炮620辆,其他各型火炮5950门,各型飞机499架。

    海上自卫队 编制定员4.5812万人,实有兵员4.3323万人。编有1个联合舰队,下辖1个护卫舰队、1个航空集团、1个潜艇舰队,另有5个地方队。截至2000年9月底,共装备各型作战舰艇141艘,总吨位约36.9万吨,其中驱逐舰、护卫舰53艘18.8万吨,潜艇16艘3.9万吨,扫/布雷舰艇32艘2.7万吨;各型飞机215架。

    航空自卫队 编制定员4.7266万人,实有兵员4.4775万人。编有1个航空总队,下辖3个航空方面队(各辖2个战斗航空团)、1个航空混成团、6个防空导弹群;1个航空支援集团;1个航空教育集团(下辖2个训练航空团、3个飞行教育团);1个航空开发实验集团。截至2000年3月底,共装备各型作战飞机495架,其中歼击机353架、侦察机27架、预警机13架、运输机59架。

    文职人员 2.1229万人(截至2000年3月底)。

    预备役部队 一般预备役编制定员4.79万人,实有人员4.5997万人。快速反应预备役4889人(陆上自卫队)。截至2000年3月底,一般预备役陆上自卫队编制定员4.6万人,实有人员4.4097万人;海上自卫队编制定员1100人,实有人员1100人;航空自卫队编制定员800人,实有人员800人。

    部署 陆上自卫队参谋部驻东京都。北部军区所辖防区为北海道地区,司令部驻札幌市,辖3个步兵师、1个装甲师、1个炮兵旅、1个防空导弹旅、1个工兵旅。

    东北部军区所辖防区在本州地区东北部,司令部驻仙台市,辖2个步兵师、1个炮兵群、1个防空导弹群、1个工兵旅。
    东部军区所辖防区在本州地区中部,司令部驻东京都,辖2个步兵师、1个空降旅、1个防空导弹群、1个工兵旅。
    中部军区所辖防区在本州地区西南部,司令部驻伊丹市,辖2个步兵师、1个步兵旅、1个混成旅、1个防空导弹群、1个工兵旅。
    西部军区所辖防区在九州和冲绳地区,司令部驻熊本市,辖2个步兵师、1个混成旅、1个防空导弹旅、1个炮兵旅、1个工兵旅。
    防卫厅长官直辖的第1直升机旅驻目更津。补给控制本部和通信旅驻东京都。
    海上自卫队参谋部驻东京都,分为横须贺、吴、佐世保、舞鹤、大凑5个警备区。在横须贺警备区的横须贺基地部署有自卫舰队、防卫舰队、潜艇舰队的司令部、第1护卫队群、第2潜艇队群、扫雷队群、开发指导队群、情报业务队群、海洋业务队群及横须贺地方队。航空集团司令部驻绫濑市。教育航空集团司令部驻千叶县东葛饰郡沼南町。在吴警备区的吴基地驻有第4护卫队群、第1潜艇队群、练习舰队司令部及吴地方队。在佐世保警备区的佐世保基地驻有第2护卫队群和佐世保地方队。在舞鹤警备区的舞鹤基地驻有第3护卫队群和舞鹤地方队。在大凑警备区的大凑基地驻有大凑地方队。补给本部和中央通信队群驻东京都。
    航空自卫队参谋部驻东京都。北部防空区:千岁部署有第2航空团、第3航空团、第3防空导弹群;三泽部署有北部航空方面队司令部、北部航空警戒管制团、第6防空导弹群。中部防空区:小松、茨城县东茨城郡小川町分别部署有第6和第7航空团;各务原市部署有第4防空导弹群;狭山市部署有第1防空导弹群、中部航空警戒管制团、中部航空方面队司令部。西部防空区:第5、第8航空团分别部署在宫崎县儿汤郡新富町和福岛县筑上郡椎田町;春日市部署有第2防空导弹群、西部航空警戒管制团以及西部航空方面队司令部。西南防空区:冲绳岛那霸市设有西南航空混成团司令部,并部署有第83航空队、第5防空导弹群、西南航空警戒管制队。
    航空总队、航空支援集团司令部设在府中市。航空教育集团、航空开发实验集团司令部分别设在浜松市和狭山市。补给本部设在东京都。

    兵役制度

    日本实行志愿兵役制,又称募兵制。上等兵(含)以下实行任期制:陆上自卫队为2年(专业技术兵为3年),海上和航空自卫队为3年。任期届满后,根据本人志愿并经审查合格后可继续延长2年任期;军士和军官为职业军人,实行退休制。各级退休年龄分别为:将官60岁(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62岁),上校56岁,中校、少校55岁,上尉至上士54岁,中士以下53岁。对从事医务和音乐等职业的上校以下军人,其退休年龄适当延长,最长可到60岁。

    军衔

    日本自卫队军衔共分6等18级:将官3级(上将、中将、少将),校官3级(上校、中校、少校),尉官3级(上尉、中尉、少尉),准尉1级、军士4级(军士长、上士、中士、下士),兵4级(上等兵、一等兵、二等兵、三等兵)。

    外国驻军

    截至2000年3月底,美国在日本的驻军为4.1208万人,其中陆军1821人、海军5840人、陆战队1.9811万人、空军1.3736万人。

    军队节日 自卫队节11月1日。